民法典的凭样品买卖合同是什么
民法典的凭样品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定的样品,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应当与样品具有相同的品质的买卖合同,又称为货样买卖合同。
样品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应当将样品封存,并且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以此作为后续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质量,应当与样品的质量及其说明相一致。
如果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不相同,高于样品及其说明的,没有问题,如果低于样品及其说明的,就会构成违约,买受人可能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