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证据如何提交
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交新的证据。但何为“新的证据”是有讲究的。
(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的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对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因此,何时提交证据,提交哪些证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离婚案件中离婚证据应该怎么运用
离婚案件中的离婚证据应该依法运用。证据要想有效必须满足证据的三性,也就是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证据的内容必须真实;证据必须跟案件有关联。只要满足这三点,证据就可依法被法院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