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探视权就能强行带走孩子吗
不可以带走孩子的。离婚后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行为,属于侵犯另一方抚养权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遵守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官司的流程有哪些
探视权起诉的诉讼流程为:
(一)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向法院提交材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受理之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四)当事人收到后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五)法院排期开庭审理;
(六)法院出具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