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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地下室如何认定 拆迁房屋安置人员有哪些?

2023-04-17 10:27:04 来源:法务在线

拆迁房屋地下室如何认定

征收拆迁房屋时,地下室是属于合法的建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地下室的补偿数额,依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拆迁房屋安置人员有哪些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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